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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法援跨省维权 为残疾人挽回12万余元经济损失

稿件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 2026-02-10 字体: [][][]

  “没想到不用跑断腿,法律援助还能这么快帮我拿到赔偿,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了地!”吴忠市红寺堡区残疾人王某英收到法院判决书后,难掩内心的激动与感激。

  维权困境:交通事故遭伤残,鉴定争议陷维权僵局

  2023年10月,被告张某峰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沿海天线行驶至水套村路段时,与穿越道路的残疾人王某英发生碰撞,造成王某英受伤。经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张某峰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英无责任。涉案车辆为被告陈某全所有,挂靠在山西省平遥县某运输公司名下,且在被告人保平遥支公司投保交强险及限额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陈某全与人保平遥支公司分别垫付医疗费10000元、18000元。然而,在后续维权过程中,人保平遥支公司不认可宁夏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十级伤残鉴定意见,虽经鉴定人书面答复仍坚持异议,导致赔偿事宜迟迟无法推进,身为残疾人的王某英行动不便、缺乏专业法律知识,陷入维权无门的僵局。

  法援帮扶:绿色通道护航,主动作为破解争议

  为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破解王某英维权困境,吴忠市红寺堡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扛起特殊群体维权责任,优化全流程服务,开启绿色通道,提供全链条法律援助,高效推动案件办结,助力王某英胜诉获赔。

  着力优化法援服务,绿色通道减负担提效率。2024年6月,王某英及其法定代理人提交法律援助申请后,红寺堡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考量王某英残疾人身份、行动不便且无固定生活来源的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启动残疾人法律援助专项保障机制,主动开通“残疾人绿色通道”,无需王某英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无需多跑路等,主动简化受理、审批、指派全流程手续,实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最大限度缩短维权周期,用高效服务为残疾人维权“减负提速”,让王某英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暖心与便捷。

  精心匹配精兵强将,专业律师扛重任。结合案件涉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鉴定争议、多方责任主体(驾驶人、车主、挂靠公司、保险公司)的复杂特点,红寺堡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筛选适配律师,精准指派宁夏方某圆(吴忠)律师事务所白某林律师承办此案,主动向承办律师明确案件核心难点与维权诉求,要求聚焦伤残鉴定争议、兼顾维权效率,为案件高效推进提供坚实专业支撑。

  积极履职破难题,全程跟进清障碍。承办律师接到指派后,主动抢抓维权时效,于指派当日便主动联系并接待王某英及其法定代理人,耐心梳理案情脉络、仔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全面整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票据、伤残鉴定报告等核心证据材料,第一时间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全力推进案件进程。在法院组织下选定鉴定机构完成伤残鉴定后,针对人保平遥支公司无正当理由坚持异议的问题,律师主动发力破解僵局,一方面积极协助法院推进异议核查程序,另一方面主动督促人保平遥支公司履行举证义务,明确其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因人保平遥支公司未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且不申请鉴定人出庭,法院依法视为其放弃异议,律师的主动履职为案件顺利判决扫清关键障碍。

  流程跟进促胜诉,足额获赔解民忧。案件推进过程中,红寺堡区法律援助中心与承办律师持续主动跟进案件审理进度,及时对接法院、反馈当事人诉求,全力保障案件高效审结。2024年8月,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人保平遥支公司支付王某英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4763.55元,同时返还陈某全垫付款10000元,王某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维权难题圆满解决。

  维权启示

  这则法律援助案例,直击残疾人维权“行动不便+法律匮乏+争议难解”三大痛点,生动诠释了红寺堡区法律援助以主动作为破难题、以高效专业服务护权益的实践路径。这启示我们,残疾人维权帮扶不能“按部就班”,而要“特事特办”——既要持续主动畅通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主动简化流程、降低维权门槛,为残疾人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也要主动加强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建设,针对性提升处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争议等复杂案件的能力;更要主动扛起特殊群体维权责任,靠前服务、全程跟进,让每一位权益受损、有维权需求的残疾人都能“求助有门、维权高效、权益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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